11月4日讯 11月4日,国务院台办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》,其中指出,中国台湾球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职业联赛;符合条件的俱乐部亦可参与大陆职业联赛。德国转会市场管理员朱艺观点认为,中国台湾俱乐部参加大陆职业联赛,可考虑从中乙起步。
朱艺表示,目前仅有一家外卡球队参加中国足球联赛,即澳门的发展队,该俱乐部已连续两年参加业余性质的中冠联赛。如果中国台湾俱乐部参加职业联赛,可考虑从中乙起步。
目前中国台湾球员是按照“首次注册原则”的港澳台政策执行。具体政策为每个中超、中甲俱乐部可以注册不超过1名港澳台球员(不能是门将)作为内援,并计入俱乐部内援转入名额。
“港澳台球员”定义为首次注册在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足总并系港澳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;或首次注册在中国台湾足协、户籍为台湾地区的球员。
朱艺认为,可以依据新出台的措施进一步放开限制,但制定政策时需考虑到中国台湾有多名归化球员的情况。